我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国家移民管理局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有关情况。从今年5月15日起,乘坐邮轮来华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我国沿海所有邮轮口岸免办签证入境停留15天。
免办签证整团入境停留不超过15天
发布会上,国家移民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司司长毛旭介绍说:“经商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在我国沿海省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据政策公告,5月15日起乘坐邮轮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和舟山、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广州和深圳、广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亚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旅游团须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口,直至本次邮轮出境,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5天,活动范围为沿海省(区、市)和北京市。
“近十年来,国际邮轮旅游市场保持年均6%至8%增速,增长趋势稳健。我国大陆岸线长达1.8万公里,港口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腹地经济发达、旅游资源丰富,服务业快速发展,是国际邮轮环球航行的重要途经地,发展邮轮经济地缘优势明显。”毛旭指出,2016年10月以来,我国在上海试点实施邮轮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政策试行以来,上海接待邮轮旅客年均增长10%,为上海市及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试点成效明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面总结上海试点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评估,决定将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扩大适用到我国沿海省份。
新增7个邮轮口岸适用过境免签政策
今年以来,邮轮入境旅游市场发展势头良好。“为支持邮轮旅游发展,同步将大连、连云港、温州、舟山、广州、深圳、北海等地的7个邮轮口岸新增为54国人员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方便外籍旅客乘坐邮轮从上述口岸中转离境。”毛旭说。
目前,我国沿海省份均实施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以航空口岸为主,为进一步促进邮轮旅游,加强各项政策衔接配套、覆盖全面,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将上述7个口岸新增为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方便符合条件的外籍旅客根据需要过境我国。
持续完善优化入境支付环境
“国家移民管理局围绕便利国际邮轮旅客通关、船员登陆,以及邮轮制造维修、综合服务保障、新业态发展等方面,一并配套推出支持促进邮轮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提高邮轮出入境便利化水平,助力提升邮轮运营服务质效,促进邮轮旅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毛旭说。
在做好邮轮入境旅游工作的同时,文化和旅游部正在采取务实举措,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程度。针对当前外国游客来华旅游的意愿增强、数量回升,但在支付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的问题,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副局长石泽毅回应道:“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4月3日,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文旅场所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协调联动,确定重点文旅场所,明确场所内重点商户,制定工作方案,并从持续完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和现金使用环境、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做好供需对接和评估督导,共同提升文旅领域支付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密切协作,与金融行业及文旅行业各方共同发力,进一步推进优化入境支付环境工作。随着一系列支付便利化政策的实施,入境游客到国内旅游的支付方式将更加多元、便利。”石泽毅说。
(责任编辑:赵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