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关于推动湖南高品质旅游住宿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启动实施。《措施》从16个方面着手,推动湖南高品质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湖南构建覆盖全省、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高品质旅游住宿服务体系。
这16个方面包括:引进一批饭店品牌,培育一批本土饭店和民宿品牌,评定一批星级旅游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住宿集群,丰富产品内涵,加快智慧化建设,坚持标准化管理,强化用地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坚持公平竞争,重视人才培养,突出营销推广,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安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等。
《措施》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三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达280家以上,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达28家、80家以上;等级旅游民宿总量达140家以上;重点旅游县有1家以上四星级旅游饭店和1家以上等级旅游民宿。到2030年底,全省三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达450家以上,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达40家、120家以上,等级旅游民宿总量达500家以上,远离城区的5A级旅游景区、4A级旅游景区周边有高品质饭店或一定规模的高等级旅游民宿,新增知名品牌饭店200家以上,全域旅游高品质接待体系显著提升,旅游住宿业竞争力和吸引力显著增强。
《措施》明确,湖南要推进“住宿+非遗”“住宿+文创”“住宿+演艺”“住宿+美食”等多业态融合发展;鼓励旅游住宿企业加快升级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家居、人工智能、再生能源利用等新技术,提高智能服务、环保节能、外卡收单等综合智慧化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创新出台文旅融合高品质旅游住宿业地方标准,提升旅游住宿业标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设立旅游住宿企业相关产业信贷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探索设立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大力扶持高品质旅游住宿企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住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