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国首个省级《旅游警务服务规范》公示,江苏设立专职旅游警察整治涉旅乱象
2024/4/23 9:30:13 来源:上游新闻 [] [打印]
4月22日,从江苏省公安厅获悉,江苏省《旅游警务服务规范》即将发布实施,该规范也是全国首部旅游警务省级地方标准。该规范提到,在景区设立旅游警察队伍,依法打击查处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集中整治涉旅乱象。
民警在景区进行反诈宣传。江苏省公安厅 
作为旅游大省,江苏现有5A级景区26个,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在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旅游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在旅游发展的大背景下,为广大游客提供标准化、品质化的公共安全产品,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成为旅游警务工作的重点任务。2020年4月,扬州市公安局率先制定发布国内首部市级旅游警务服务规范地方标准,2023年,江苏省公安厅在此基础上推进旅游警务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建设,并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通过前期调研会商、征求意见、修订完善、部门审核等系列流程后,江苏省《旅游警务服务规范》于今年3月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公示。
旅游警察在景区为游客提供服务。江苏警方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江苏省《旅游警务服务规范》包括组织与职责、素质与技能、形象与装备、服务要求、设施与设置、旅游智慧警务等11个部分,其中提到,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情况设立独立运作的旅游警察支队,也可在各地治安部门或景区专业分局增挂旅游警察支队牌子,明确专门部门牵头旅游治安管理工作;5A级景区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宜设立旅游警察大队;交警大队宜增挂旅游警察交警大队牌子;重点景区和市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港口等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宜视情增设旅游警察中队。
对于旅游警务的工作职责, 江苏省《旅游警务服务规范》中介绍,重点包括维护景区景点治安秩序,参与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开展旅游治安情态分析研判和指挥调度工作;依法打击查处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集中整治涉旅乱象,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旅游者提供报警救助、咨询解答、便民措施等服务,调处、协处涉旅矛盾纠纷;指导督促景区景点管理单位和企业开展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同时,江苏省《旅游警务服务规范》对旅游警察的选拔标准、执法规范做出了详细要求。
江苏省《旅游警务服务规范》中公示的袖标和标志。《旅游警务服务规范》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从2023年以来,江苏公安机关就在打造以旅游警务为特色的旅游警察队伍。截至目前,全省13市公安机关均明确旅游警务主责部门,其中,成立旅游警察支队、景区公安分局5家,旅游警察大队、派出所56家,共有旅游治安专职警力2400余名,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违法犯罪专项打击,依法查办涉旅治安、刑事案件63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435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40万余元。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表示,《旅游警务服务规范》将成为今后江苏公安机关旅游警队工作履职的基本遵循,也将给广大游客带来更加规范、高效、精准、优质的警务服务,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旅游环境。


(责任编辑:赵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