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拟推出旅游发展促进条例
山西省司法厅近日对《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共分总则、产业促进、文旅融合、服务质量提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40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政策,建立健全旅游发展综合协调机制;要将促进旅游发展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旅游新业态培育、旅游宣传推广、品牌创建、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人才培养等方面。
《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体育、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政策,促进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商务会展、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自驾车房车、低空飞行等新业态发展。应当加大对乡村振兴、康养休闲、数字化建设、文物活化利用、城市更新、旅游融合发展等项目的支持。要鼓励利用城市夜间景观、商业设施、文博场馆、演艺娱乐、特色餐饮等优势要素,丰富夜游古城、夜赏晋剧、夜品晋味等消费体验,提升夜间经济活跃度。
在服务质量提升方面,《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推动文旅、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相关数据信息共享,无偿为旅游者提供咨询服务等,提高智慧化服务水平;应当提高入境游客使用境外银行卡及各类电子支付方式和外币兑换的便利性。
据介绍,本次公开征集意见的时间持续至4月10日。
(责任编辑:赵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