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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文化市场典型案例
2023/12/21 15:44:33 来源:广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打印]

为更好维护我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了一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案例,现筛选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3年7月14日晚,北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辖区内开展网吧突击检查。在某水晶城网吧发现2名疑似未成年人在上网,经对疑似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确定该网吧在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中,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行为事实清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9.8元,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歌城2022年9月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经查实,该歌城于2022年9月2日21时01分至2022年9月2日22时10分,在尚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经查实,该场所于2022年5月18日-9月2日经营期间违法所得共人民币肆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整(49998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该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于2022年11月7日对违法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事实,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肆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整(49998元)。2022年12月30日,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该案执行结案。

案例三:2022年9月22日16时24分,北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北海聚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网络远程勘验。经查发现:该网站主页没有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2022年9月23日19时47分,北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北海聚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的营业执照信息进行了网络远程勘验。经查发现:北海聚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金科路98号二楼16号变更为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福龙路福成产业园A区5号,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广西文化和旅游厅办理注册地址变更手续。该公司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广西文化和旅游厅办理注册地址变更手续的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当事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林德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