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地发布通告“这个区域禁止开展旅游活动”
10月30日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确
除原住居民外
禁止任何人进入
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禁止在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
缓冲区开展旅游活动
详细如下↓
会泽县人民政府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和《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除原住居民外,禁止任何人进入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确因科学研究观测和调查活动需进入者,必须依法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进入。禁止在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活动。
特此通告。
会泽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10月29日
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发布《关于停止护鹤科考活动的通告》
全文如下↓
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关于停止护鹤科考活动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全面停止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护鹤科考活动。除原住居民外,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确因科学研究观测和调查活动需进入者,必须提请州(市)林业和草原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进入。
特此通告。
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3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郭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