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出台《宿迁市区旅游团队“二日游”奖励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引导资金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市内外旅行社的积极性,繁荣和规范宿迁市区“二日游”团队旅游市场,根据《宿迁市市级旅游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宿迁市区旅游团队“二日游”奖励实施细则》,对奖励对象、标准、流程、申报材料、执行期限进行明确。
“二日游”的奖补对象是,对组织市外团队游客在市区住宿1晚(含)以上,当年累计组织国内过夜游客达3000人次(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景区(至少包含一个重点景区)的国内旅行社给予奖励;对组织境外游客在市区住宿1晚(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景区的旅行社给予奖励。
收费景区范围为项王故里、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皂河龙运城、洋河酒厂文化旅游区、洪泽湖湿地景区、双沟酒文化旅游区、龙王庙行宫、晶世界玻璃艺术馆、洋河神农时代文化旅游区、骆马湖沙滩公园;重点景区为项王故里、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皂河龙运城。
“二日游”的奖补标准是,对于国内团队根据旅游淡旺季不同,分别按照淡季最高每人50元、旺季最高每人30元进行奖励;境外团队按照每人200元进行奖励。我市的旅游旺季为4月、5月、9月、10月;旅游淡季为1月、2月、3月、6月、7月、8月、11月、12月。
《宿迁市区旅游团队“二日游”奖励实施细则》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