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旅游市场迎来高峰。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聊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游客注意7点。
认清旅游资质
要警惕一些人员利用微信群、保健品公司、培训机构、户外俱乐部等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旅游业务。市民及游客参团旅游时,务必要认清旅行社的资质,合格的旅行社须具备《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请勿参加未取得旅游资质的企业或个体组织的旅游活动。尤其是出境游游客,还应看清旅行社是否有“出境游”的业务资质,以免上当受骗。
签订旅游合同
参团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详细了解旅游合同条款和注意事项,保留好合同、交易明细等重要凭证。发生纠纷后要依法凭证维权。
远离低价圈套
不要轻信所谓的“低价团”或者“免费游”,更不要被“办会员卡享受较大优惠、投资免费送旅游”等噱头所迷惑。参加旅游要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和线路,不要贪图充值返利、交费赠礼品等存在风险的“小便宜”。
警惕融资陷阱
要谨慎选择旅游产品,最好单次旅游当次结算,对于旅行社办理的会员卡、预付卡要警惕,不要一次性预交高额费用,以免落入融资陷阱,造成预交费用损失。对于任何公司或个人承诺的交钱返利或分红更要警惕三思。
牢记旅游安全
出游要注意交通、游览、住宿、饮食等方面安全,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谨慎选择冰雪、山岳、户外、野营等存在较高风险的旅游活动。
增强文明旅游意识
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惜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护公共设施,争做一名举止得体、文明有礼的旅游者。
依法理性维权
旅游维权注意保留票据凭证,依法理性维权。同时注意投诉时效,法定旅游投诉时效为旅游结束之日90天内,超过法定时限会有损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