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双减”措施》)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我省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加强非学科艺术类培训机构统筹管理,我厅坚持积极探索、敢为人先的工作原则,集中开展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工作。
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全省各地文旅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与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协调,精准掌握所属地实际情况,对登记在册的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办学资质、场地面积、场地权属性质、经营范围、师资队伍、学员数量、收费标准、运营等情况开展深入排查。并通过培训机构填报、走访调研、上门调查等多种途径,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摸底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截止目前,经摸底排查全省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共337所,其中西宁238所、海东42所、海北州25所、海西州14所、海南州11所、黄南州5所、玉树2所;研学类共62所;根据参照《社会艺术教育培训项目分类》,将全省300余所文化艺术培训类别分为音乐、舞蹈、美术、表演和其它类艺术培训五大类。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抓好全省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和监管工作。一是深入调研找短板。组织全省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方面专家组成调研组深入一线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质、教学内容、招生情况等方面做详细了解。二是建立标准树规范。经过调研组专家深入调查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审批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名称规范、组织架构、章程制度、培训内容、开办资金等内容作出统一要求。三是强化监督促发展。督导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指导文化艺术、研学类培训机构进一步调整服务形式,丰富产品供给,满足广大群众新需求。同时,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公共场所,为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提供便利,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四是建强自身提水平。深刻认识“双减”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规范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管理与提升群众文化艺术素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等工作统筹考虑,更有效释放文化和旅游系统专业人才、设施场所、标准规范等资源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