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旅厅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培训
为深入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2月15日上午,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首批培训。省文旅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何大为结合起草过程、工作经验生动解读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核心内容,厅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参加培训。
培训从旅游业发展史开篇,循序渐进地将《条例》立法背景和意义、制定过程、重点内容予以解读,详细讲解了《条例》中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体责任、保障措施和“创新点”。
培训结束后,参训同志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一定要结合自身工作主动学条例、用条例,把贯彻《条例》与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做好宣传员、讲解员,也要做好广播员,向身边人主动宣传条例、讲解条例。

下一步,省文旅厅将继续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步骤的学习贯彻活动,切实将《条例》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