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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实施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导则
2022/2/16 11:27:49 来源:文旅中国 [] [打印]

      2月14日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推动全省旅游民宿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制订了《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导则(试行)》。

      民宿集聚区是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部分区域内,依托景区化村庄和乡村旅游重点村为主体,民宿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形成以民宿业态为特色产业,以民宿品牌为核心吸引,以民宿体验为主要消费方式,以民宿经济为主要经济形态,带动乡村旅游多业态发展的一种新型乡村休闲度假部落(度假村),是一种有别于传统景区依附型和配套型住宿的新型旅居生活社区。区域内合法民宿房间总数不少于100间。

      创建导则指出,民宿集聚区的创建目标包括几个部分。

      乡村振兴示范区。促进民宿业态连点串线成片发展,建立完整的休闲度假社区,推动民宿经济成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重要通道,成为人民生活的幸福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建设美丽山东的发力点,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共同富裕先行区。深挖当地旅游、生态、文化等资源,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对原乡民宿主的培养,形成能人引领+村民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共富”模式,实现共享增值收益,达到共同富裕。

      三产融合样板区。发挥“一业驱多业”的溢出效应,重视三产融合,延伸业态链、产品链、服务链、品牌链,打造一产景观化,二产场景化,三产价值多元溢出化的多业态融合供给,构建复合型产业体系,实现体验消费的价值最大化。

      生态环境保护区。依托生态资源,转化生态优势,坚持有序规划、科学布局、规范运营,合理开发,发挥旅游民宿复合生态功能,推动村容村貌由“农村”向“微度假目的地”转变,使生态更宜居,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共同提升。

      品牌打造创新区。整合本土品牌,引进知名品牌,培育特色品牌,集聚品牌力量,塑造集聚区的整体品牌形象和价值,形成山东民宿集聚区特有的IP,提高山东民宿的品牌辨识度,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创建导则对创建任务、政策措施、验收管理进行了明确。

      比如创建导则指出,鼓励探索村集体土地入市的改革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农村宅基地及住房“部分流转部分自用”政策。鼓励农户将闲置宅基地或闲置农房流转给经营者,或将闲置宅基地统一流转给村组织,由村组织自行经营或对外招商经营。

      县(市、区)、乡(镇、街道)应加大民宿集聚区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将乡村振兴资金、小流域治理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等进行有机整合,集中用于民宿集聚区建设。创新旅游民宿集聚区发展投融资机制,支持探索运用发行国债和地方债的方式进行旅游民宿集聚区基础设施改造,引导各类资金参与民宿集聚区建设,鼓励开发性金融资金为民宿集聚区提供支持。

      据悉,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已命名的民宿集聚区适时组织复核,复核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复核不达标或发生重大旅游违法案件、重大旅游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不文明旅游现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示范区,视情况予以警告或撤销。被警告的旅游民宿集聚区,对照问题积极整改,半年后方可申请重新验收。被撤销称号的旅游民宿集聚区,三年后方可重新申报。

(责任编辑: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