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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清零!恢复跨省游!丽江及时部署恢复跨省旅游...
2021/9/16 11:03:53 来源:掌上丽江 [] [打印]

9月15日,从云南省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有关规定,经疫情防控专家组评估,自2021年9月15日8:00起,将瑞丽市勐卯镇姐东村委会大等贺村民小组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目前,云南省中高风险地区已清零。

今天上午

云南中高风险地区清零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跨省游恢复通知

全文如下:

关于我省恢复跨省旅游通知

相关事项的通知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旅游业协会,省旅行社协会:

根据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1年9月15日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精神,鉴于我省已无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即日起恢复我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各地要振奋精神、抢抓机遇,抓紧推出丰富多彩的文旅新产品,高密度、多渠道加大线上线下产品宣传推广,推动我省文旅市场快速恢复。

同时,高度重视恢复跨省旅游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我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后,继续暂停组织旅游团队前往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继续暂停接待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的旅游团队。

二、我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强化关键环节管理,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省旅游景区要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2021年3月修订版)》要求,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

严格落实门票预约、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要求,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测体温、戴口罩等要求,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全省其他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通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15日

丽江市及时部署恢复跨省旅游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我省恢复跨省旅游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旅游协会、各旅行社企业:

现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我省恢复跨省旅游相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一、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要严格执行继续暂停组织旅游团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继续暂停接待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的旅游团队。

二、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要求,全面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导游领队应具备必须的防控知识和处置能力,带团期间,要提醒游客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文明游客。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妥善处理。

三、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各旅游景点继续推行门票预约制、无接触支付等手段,减少人员聚集,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景区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防控要求,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要督促辖区内公共文化场馆、演出场所、歌舞娱乐、游戏游艺、旅游景区(含内设演出场所)等文化旅游场所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行程核验、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做好密闭经营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加强对员工健康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四、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强行业监管,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辖区内旅行社掌握并告知游客旅游目的地卫健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方式,并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要督促星级饭店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要加强巡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要立即实施停业整改,经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开放。


(责任编辑: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