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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厅领导带队开展《江苏省民宿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2020/7/13 16:15:42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打印]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江苏省民宿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列为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并明确省文化和旅游厅为牵头单位。为做好《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充分论证《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成立了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人员组成的立法调研组。6月22日至24日、7月6日至8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芬带队分别赴淮安和泰州、苏州和无锡开展《条例》立法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地民宿业发展现状以及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听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民宿经营者对我省民宿业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实地考察了淮安市洪泽区云沧海民宿、泰州市六和境、溱湖小杨人家民宿村、苏州市苏州文旅姑苏小院、东山巢园、无锡市桃夭艺舍、鸣珂里和龙隐江南等19家民宿,现场听取民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民宿发展的情况介绍,淮安市、泰州市、苏州市、无锡市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在淮安、泰州、苏州、无锡召开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当地人大、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商务、卫健、消防、市场监管等民宿业主管部门和民宿经营者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交流了在民宿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省民宿立法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各地普遍认为,我省民宿发展存在民宿定义不清、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照难办、部门监管职责不明、政策配套缺少、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希望通过立法或者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规范和解决。

  会上,陈芬充分肯定了各地在民宿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果,表示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民宿业发展,各地相关部门认真履职,通过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和规范民宿业发展,积极破解民宿发展过程中的办证难等问题,探索形成联合会办机制、一事一议、登记备案等好的经验做法,为全省民宿业发展提供了借鉴经验。陈芬表示,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和充分吸收各地提出的关于民宿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会同省相关部门推动省人大、省政府通过立法、出台政策措施等方式,围绕降低风险、提升品质、打造品牌、形成优势,明确民宿定义、部门监管职责、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主体责任、相关支持政策以及处罚规定等,为我省民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民宿立法先试先行,为全省民宿业立法积累经验。

 

(责任编辑:许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