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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出台《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020/6/11 13:21:19 来源: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打印]

        为缓解疫情对我市文旅业的冲击,提振文旅产业发展信心,近日,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文旅局联合印发《扬州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助力文旅企业渡过难关、释放文旅产业能量,助力疫后经济增长。

  “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在最困难的时候给旅游企业一个依靠的‘肩膀’。”据扬州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扬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意见,积极争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税费、租金、保险减(免、缓)政策,给旅行社企业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大力缓解了停业状态下旅游企业的人员工资和其他必要支出负担,有效缓解旅行社的现金流压力。另一方面,今年3号文件中,市委市政府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加强旅游企业扶持奖励,加强重点旅游项目引导扶持,加大入境旅游、商务旅游、会议展览、休闲度假旅游招徕奖励,支持旅游企业加强境内外旅游市场宣传,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用于支持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形象推广和旅游市场开拓,引导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旅游新业态、重点旅游商品研发和销售等项目,为文旅产业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责任编辑:王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