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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出台旅游奖励办法
2020/4/16 13:26:47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日前,为进一步激发旅游企业对市场开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郴州市保增长扩消费政策的实施,郴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郴州旅游奖励办法》。

据了解,奖励资金将从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文旅产业及整体营销扶持资金中列支。奖励共分为大型旅游团队接待奖、国内旅游年度奖、入境旅游接待奖、市场营销工作奖、旅行社创星奖、优秀导游人才奖等奖项。

奖励办法规定,从省外引来一趟旅游专列,奖励旅行社3万元。从郴州市外一次引来30台车以上自驾车队,按实际数量给予旅行社40元/台车的奖励;50台车以上自驾车队,按实际数量给予旅行社60元/台车的奖励。郴州市四城区(北湖区、苏仙区、郴州经开区、郴州高新区)旅行社当年度获得“三星级旅行社”“四星级旅行社”“五星级旅行社”荣誉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导游获得国家级金牌导游大赛(或旅游业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人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