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19]32号),并印发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正式启动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
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和要求,参加初审的验收对象应在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秩序与安全、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等7个方面达到1000分,同时还要达到以下基本条件: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旅游市场失信等市场秩序问题;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厕所革命”达标;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方可参加首批认定。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工作部署,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3月至4月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初审工作。3月22日,文化和旅游厅举行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指导各创建单位严格对标,做好自检自评。
下一步,我省将通过会议审查、现场检查和随机暗访等方式,综合评估推荐前3名的创建单位,经公示后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请参加全国的评定。
(责任编辑:王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