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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乘势快上精准发力 培育壮大旅游企业
2018/12/25 11:40:39 来源: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广电局 [] [打印]
    鄂托克前旗旅游资源丰富,民族特色浓郁,历史文化悠久且底蕴深厚。近年来,鄂托克前旗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按照“文化引领、旅游带动、项目支撑、节庆造势、产业融合、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打造“旅游强旗”为目标,不断挖掘和发挥旅游企业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战略性、引导性、示范性作用,进一步培育壮大旅游企业。

  转变旅游发展模式  切实解放思想观念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转变观念 解放思想。从适应“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需要出发,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政府应组织旅游专家讲师团,每年不定期进行旅游讲座,使全旗上下形成共识,真正认识到旅游业对地方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城市形象、文化遗产保存、促进服务业良好发展的重要性。

  从体制上保障旅游产业的发展。切实发挥鄂托克前旗文旅集团的作用,适当增加鄂托克前旗文旅广局专业人才编制,从体制上解决制约旅游发展的因素。

  加快旅游发展制度的完善。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科学适用、重点突出的旅游制度体系,为旅游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加快旅游企业规范化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业竞争力。

  提升旅游综合执法能力。提高全行业的法治观念,配置专业的执法人员、完善执法程序、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重点加强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形成权威的旅游执法体系,实现“依法治旅”,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提高旅游系统的职能作用。强化上下级旅游部门之间单一的行业指导关系,采用资金、项目、培训、促销、评比、创建、对口支援等多种手段增强全行业的凝聚力,扶持旗域旅游企业发展,推动旅游业的良好发展。

  政府应为旅游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旅游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府应加大行业良性发展政策的引导,使旅游企业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符合旅游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全面促进鄂托克前旗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政府应科学制定旅游发展决策。强化已出台的相关旅游发展政策的落实;不断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扶持奖励。

  提高旅游业规范管理水平。树立和强化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大管理的观念,推行始端管理,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拓展管理范围,逐步形成全面的行业管理体系。加强全旗旅游标准化建设。出台各种地方标准,规范引导旅游企业标准化建设。

 已建景区转型升级  合理打造景区品牌

  转型升级是旅游发展的再度思考,加快“鄂尔多斯旅游风景道”内已建成景区的旅游要素完善与景区的二次市场定位势在必行。在“鄂尔多斯旅游风景道”各节点景区中选择一处潜力大,发展势头好的景区,作为旅游业转型升级试点,从完善旅游产业链条开始,最终以旅游要素基本配套为终点,加强景区品牌与产业延伸的合作互动,通过“鄂尔多斯旅游风景道”带动单个景区的活力,通过市场的调节转型升级现有景区,按照精品旅游景区的配套,建设附加值高的旅游品牌,通过品牌带动和合理定位,加大景区开发的深度,突出景区特点,丰富景区内涵。

  实施旅游品牌战略。景区转型升级过程中,旅游品牌建设要由浅入深、由近及远、循序渐进不断创新和融合。开展旅游品牌创建和推广行动,分领域对推进景区旅游品牌,针对旅游产业发展的特点对旅游集团品牌、旅游城市品牌、优秀旅游镇(村)、名优旅游商品、名优服务品牌等实施分类指导,在总体研究和规划基础上重点推进,建立旅游品牌评价体系,与质量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制定科学的品牌评定标准和程序,规范旅游品牌推广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支持旅游品牌建设,创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景区、酒店、餐饮、旅行社等企业品牌。

(责任编辑:王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