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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区推出2018-2019年冬季旅游优惠政策
2018/11/26 10:50:50 来源:阿勒泰地区旅游局 [] [打印]
       为全面打响阿勒泰冬季旅游品牌,引爆阿勒泰冬季旅游,阿勒泰地区制定了《阿勒泰地区2018-2019年冬季旅游优惠办法》。
       《阿勒泰地区2018-2019年冬季旅游优惠办法》从2018年10月15日—2019年3月31日开始执行。在景区优惠方面,全区所有冬季营业的A级景区执行冬季门票政策。在包机、专列奖励上,对通过旅游包机、专列形式,组织游客抵达阿勒泰地区旅游的组团社予以奖励,其中包括:包机奖励,以包机形式组织阿勒泰地区以外游客进入阿勒泰地区旅游的,地区财政对每班包机50人以上的,给予组团社1万元/班次的奖励,人数倍增奖励倍增;专列奖励,以专列形式组织阿勒泰地区以外游客进入阿勒泰地区旅游的,地区财政对每趟专列300人以上的,给予组团社6万元/车次的奖励,人数倍增奖励倍增。
       在包价旅游产品奖励,对冬季期间输送游客超过500人的组团社进行排名,给予排名前5名的组团社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各县(市)、景区根据A级景区冬季实际运营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给予适当补贴。各县(市)、景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可对满足以下条件的三星级(含)以上星级饭店按实际缴纳取暖费给予50%的补贴。对冬季营业的三星级以上(含)农家乐、特色美食街及购物街中的餐饮店和旅游商品店可按冬季实际缴纳的取暖费给予50%的补贴。
(责任编辑:于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