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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长沙签署旅游质监执法区域协作备忘录
2018/11/9 14:17:14 来源:厦门市旅游质监所 [] [打印]



  近日,厦门市旅游质监所所长带队赴长沙市旅游质监所开展旅游投诉受理及旅游质监执法调研交流,期间实地观摩智能监管系统情况,并与长沙市旅游质监所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双方就现阶段队伍建设、依法治旅、综合监管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并在旅游投诉互理、旅游市场互管、执法经验互学、质监信息互通、信用建设互促等方面达成了协作共识。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厦门与长沙签订了《旅游质监执法区域协作备忘录》,明确将从5个方面入手,持续推动厦门、长沙两地旅游质监执法交流合作,建立更加完善、更加紧密的协作机制,共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一是要建立旅游投诉互理机制。加强跨区域旅游质量投诉、旅游突发事件及重大纠纷矛盾应急处理协作,及时提供涉案信息,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对涉及群体性、突发性的重大旅游投诉,应在保障旅游团队行程的基础上,依据旅游法律法规在责任划分和赔偿认定等关键细节上提出意见,达成共识,提供援助。

  二是要建立旅游市场互管机制。加强市际间旅游市场监管协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全面依法治旅,创新综合监管机制,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形式,坚持客源地与目的地共同治理,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聚力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欺骗消费、非法在线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三是要建立执法经验互学机制。加强市际互访、人员互派,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两地轮值举办,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采取业务培训、座谈交流、执法观摩等形式,针对区域旅游市场存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实现区域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四是要建立质监信息互通机制。支持质监所业务科室进行全面对接,指导旅行社无障碍旅游团队主动接受旅游质监执法检查,对涉及对方的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共同应对,配合处理。

  五是要建立信用建设互促机制。建立旅游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及时公布违法失信行为和责任主体名单,对失信者严格落实惩戒制度,引导旅游企业恪守诚信经营,从业人员遵守职业规范。

(责任编辑:耿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