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罚款2000元
违法事实:于2018年2月18日至24日组织“斯米兰+皇帝岛【臻·悦榕】纯玩5晚七日游3U”旅游活动,安排陈某提供领队服务。该旅游活动行程期间,陈某在团队游客乘坐的大巴车上伙同地接社导游向游客兜售物品。
处罚依据和结果: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责令改正,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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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于2018年2月18日至24日组织“斯米兰+皇帝岛【臻·悦榕】纯玩5晚七日游3U”旅游活动,安排陈某提供领队服务。该旅游活动行程期间,陈某在团队游客乘坐的大巴车上伙同地接社导游向游客兜售物品。
处罚依据和结果: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责令改正,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