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罚款8000元。
2018/7/13 14:26:44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违法事实:组织的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3日“崀山+桂林【品质】双飞5日游”,存在因年龄差异加收旅游费用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和结果: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责令改正,罚款8000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