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市场整治行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制定下发了《德阳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秋冬会战”行动方案》和《德阳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秋冬会战”的通知》(德旅发〔2017〕30号)。成立了以肖静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织,相关科室及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德阳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秋冬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支队支队长兼任。
二、严密组织、分步实施
本次行动我们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自查以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1月上旬到12月中旬,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把工作重点放在了旅行社上。先找准本辖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的精准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12月中下旬,执法支队集中力量对6个县(市、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回头看,紧盯问题不放手,对各旅游企业形成了高压态式。截至12月28日,全市共检查旅行社36家,分社78家,服务网点106家、旅游团队4个、导游3人次,旅游购物点3家次,基本达到了全覆盖,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一起。
三、突出重点,落实检查
我们要求全市旅游主管部门要以“不合理低价游”为重点、以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文明旅游氛围、强化假日旅游监管,重点对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
1.“不合理低价游”。集中整治了旅行社低于诚信参考价开展线上、线下广告宣传,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重点对出境游市场,特别是赴日、赴泰及港澳地区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的检查。
2.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专项行动,查处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以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用“赠送”、“抽奖”、“会员活动”等方式组织旅游活动等行为。
3.在线旅游企业违法经营。要求各类网络平台、公众号参照《旅游产品在线交易基本信息描述和要求》行业标准售卖旅游线路产品。
4.旅行社非法融资、销售预付卡。重点针对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违规发型旅游单用途预付卡且不能履约”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对旅游行业和社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行为进行查处,并结合实际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的工作重点
通过检查和督察发现,大部分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还是比较正规,但也发现了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团队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明确导游服务费,纠纷解决方式不明,委托社的信息不全,用语不规范。二是没有与旅游辅助者签订接待委托合同或者接待合同不规范。三是与地接社签订的团队委托合同不规范。四是没有坚持好旅行社团队行前说明会制度,很多旅行社以出团告知书代替。五是相关制度不健全。安全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突发应急预案等没有及时更新或不完善。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全市的各级旅游执法、质监人员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都要给予逐一指出,列出了问题清单,给出了整改时间,并要做好全面回头看工作,对各企业真正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从整治行动看,我市旅游市场整体呈现良好发展势态,各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按照诚信守法原则,坚持文明旅游和规范经营,注重提升服务意识,强化安全管理,有效推动了我市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始终坚持,常抓不懈。我们将在省旅发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把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放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从旅游工作全局出发,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继续在全行业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监管,有效推动我市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