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旅发委部署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日前,包头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的工作目标。
《通知》要求,全市各旗县区旅游局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切实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
要求包头市旅游综合执法局和各旗县区旅游局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扎实抓好旅游安全。严格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力度,严厉整治旅游市场顽疾,净化旅游消费环境。
同时,要求各旗县区旅游局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假日值班工作。遇有旅游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和续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周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