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出1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旅游度假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旅游度假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福建省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温汤旅游度假区、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贵州省遵义市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鲁朗小镇旅游度假区等10家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的要求,拟确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3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ziyuanchu@cnta.gov.cn)或电话(010-65201504)提出意见。
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周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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