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旅游局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加强旅游教育培训信息统计,为相关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有关统计制度,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地区所有设置旅游相关专业的院校填写《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附件1)和《旅游院校登记表》(附件3),组织所有有关旅游政、企、事业单位填写《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附件2),并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统计。
二、请于2018年1月30日之前将汇总统计表报送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xc@cnta.gov.cn。
三、统计过程中应加强与本地区教育部门、统计部门、有关院校及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确保数据来源的权威性、完整性、准确性。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
1.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2.全国旅游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
3.旅游院校登记表(本科院校)
4.旅游院校登记表(高职院校)
5.旅游院校登记表(中职学校)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联系人:崔巍,电话:010-65201943,传真:010-65201900)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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