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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 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12/14 10:29:44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旅游局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加强旅游教育培训信息统计,为相关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有关统计制度,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地区所有设置旅游相关专业的院校填写《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附件1)和《旅游院校登记表》(附件3),组织所有有关旅游政、企、事业单位填写《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附件2),并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统计。

       二、请于2018年1月30日之前将汇总统计表报送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xc@cnta.gov.cn。

       三、统计过程中应加强与本地区教育部门、统计部门、有关院校及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确保数据来源的权威性、完整性、准确性。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

1.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2.全国旅游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

3.旅游院校登记表(本科院校)

4.旅游院校登记表(高职院校)

5.旅游院校登记表(中职学校)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联系人:崔巍,电话:010-65201943,传真:010-65201900)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相关附件:
  • 旅办发320通知和附件1附件2.docx
  • 附件3.旅游院校登记表(本科院校).xls
  • 附件4.旅游院校登记表(高职院校).xls
  • 附件5.旅游院校登记表(中职学校).xls
  • (责任编辑:姜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