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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旅游景区协会“景区旅游演艺工作交流培训班”的通知
2017/11/20 13:44:33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各旅游景区单位:

       为了促进景区旅游演艺事业的发展,顺应旅游景区演艺产品的市场迅速增长需求,根据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景区协会将在陕西省举办中国旅游景区旅游演艺工作交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承办单位: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陕西华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陕西省旅游景区协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地点:延安杨家岭和颐酒店、西安华清·爱琴海国际温泉酒店

      三、参训人员

      全国各景区负责演艺工作的专业人员及有意开创演艺项目的景区负责人。共计80人-150人左右。

      四、培训内容

      1、景区演出现场观摩教学培训:

      《12.12 西安事变》

      《梦回大唐》

      《延安保育院》

      《大唐女皇》

      《黑娃演义》

      2、景区演出标准化管理及现场观摩培训:

      华清宫《长恨歌》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

      3、景区演出经验交流培训:

      1)张小可(资深旅游专家,陕西省旅游集团原董事长,《长恨歌》和《延安保育院》总策划、总制作);

      2)殷旭(横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3)林树森(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演艺有限公司总经理);

      4)李新杰(《印象·刘三姐》——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5)付磊(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实景演出服务规范》标准制定参与者。

      4、研究筹备组建旅游景区演艺专业委员会事宜。

      五、收费标准

      1、会员单位:收取会务费2000元/人。非会员单位:收取会务费2500元/人。由中国旅游景区协会开据会务费发票。

      2、酒店住宿费由参培人员自行承担,并直接与酒店结算。房间由会务组统一协调安排。

      六、培训报名

      各旅游景区负责演艺工作的专业人员及有意开创演艺项目的景区负责人可直接在中国旅游景区协会报名(报名回执发送至中国旅游景区协会官方邮箱);同时各省(区)、市旅游景区协(分)会可帮助组织本省有关景区的报名工作,参训人员名单回执请于11月25日前发送至中国旅游景区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内,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七、报到及联络方式

      参加培训人员,请于11月27日抵达延安杨家岭和颐酒店(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杨家岭路口,酒店电话:0911-8096688)。本次培训在报到当日,集中安排中午12点至晚上20点内,延安机场、延安火车站到延安杨家岭和颐酒店的接站大巴车。大巴车定时接站,时间分别为12点、15点、18点和20点。其他时间抵达的培训人员,请自行前往报到酒店。

      参训学员12月1日14点前退房离店。由会务组集中安排大巴车分批送至西安咸阳机场,西安北站和西安火车站。

      中国旅游景区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郭思聪

      联系电话:010-85166823 18701476734

      官方回执邮箱:jqxh@cnta.gov.cn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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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