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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裕安区旅发委积极开展好导游、好游客评选活动
2017/11/1 11:38:35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积极发挥文明旅游业在文明宣传、教育、引导的主力军作用,近期,裕安区旅游局联合区文明办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裕安区2017年“好导游员”、“好游客”评选活动。

  “好导游员”的评选标准包括:积极参加活动,工作成绩突出,能够代表裕安区导游水平和形象;思想道德素质高,积极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自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示热情、友好的精神风貌,与游客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服务规范、执业文明,无责任投诉或违规行为等。

  “ 好游客”的评选标准包括:在旅游活动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爱护自然环境,爱护游览场所的公共设施、名胜古迹和花草树木,不乱写乱画;保持游览场所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嬉笑打闹;注意维护游览场所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等。开展文明游客、文明导游评选活动,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区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氛围。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属地管理的方式,通过带团导游从团队游客中推荐、散客团体互相推荐和景区工作人员推荐三个渠道,评选出在旅途中有保护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文物古迹等文明行为,能认真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游客。文明导游能严格遵守《旅游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高度事业心的,在出团过程中能主动关心游客,积极做好游客文明旅游宣传的。凡在旅行社组团出行、地接活动中发现的游客与文明旅游有关的典型事例,由各旅行社进行发掘、提炼、汇总。

  据悉,截至9月26日,裕安区“好游客”“好导游”评选名单已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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