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出首批10家国家湿地旅游示范基地的公告
根据《国家湿地旅游示范基地》行业标准,经各省推荐和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专家组评定,并于2017年8月31日至9月5日公示无异议,确定推出首批10家国家湿地旅游示范基地,现予以公告。
1、 四川省邛海泸山景区
2、 黑龙江省扎龙生态旅游区
3、 江西省东鄱阳湖湿地景区
4、 内蒙古自治区敕勒川草原旅游区
5、 西藏自治区拉鲁湿地旅游区
6、 江苏省潘安湖景区
7、 辽宁省盘锦红海滩景区
8、 上海市东滩湿地旅游区
9、 山东省洰淀湖景区
10、 浙江省西溪湿地旅游区
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责任编辑:姜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