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西藏巴松措景区、扎什伦布寺景区为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西藏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西藏自治区林芝巴松措景区、日喀则扎什伦布寺景区等2家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批准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8月28日至9月2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ziyuanchu@cnta.gov.cn)或电话(010-65201551)提出意见。
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姜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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