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案
2016年5月-2017年3月期间,重庆紫锦皇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不具备经营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法人代表方某签订《特许线路经营合同》并收取费用3000元,允许其以重庆紫锦皇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义经营出境游业务;收取闵某(自然人、非重庆紫锦皇程员工)承包费1万元允许其以紫锦皇程公司名义经营旅行社业务;允许李某(自然人)在未取得门市部营业执照和备案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以紫锦皇程公司名义对外宣传、招徕。以上行为属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规定,重庆市旅游局依法对其做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停业整顿15天,对其负责人文露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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