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旅质监〔2017〕280号
根据全省各级旅游质监部门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7年第二季度全省共接待投诉游客2297人次,受理旅游投诉671件,当季结案666件,其中赔偿结案371件,赔偿总金额1038876元。现将我省第二季度旅游投诉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三大旅游市场投诉情况
全省第二季度受理入境游投诉0件;受理国内游投诉442件,占全部投诉的65.87%,接待投诉游客1345人;受理出境游投诉229件,占全部投诉的34.13%,接待投诉游客952人。
二、旅游投诉结案赔偿情况
全省第二季度受理旅游投诉结案666件,涉及旅游者2284人,其中赔偿结案371件,占已结案件的55.71%,赔偿总金额1038876元,获赔旅游者1213人,旅游投诉者有效获赔约为754元/人。
三、被投诉对象情况
全省第二季度旅行社投诉594件,占全部投诉的88.52%;饭店投诉8件,占比1.19%;景点投诉62件,占比9.24%;交通投诉2件,占比0.30%;购物投诉1件,占比0.15%;餐饮投诉1件,占比0.15%。
四、旅行社责任投诉案件分类情况
全省第二季度共受理降低等级标准、擅自增减项目、导游未尽职责、延误变更日程等旅行社责任投诉333件,占总投诉量的49.63%。其中降低等级标准96件,占全部投诉的14.31%;擅自增减项目66件,占全部投诉的9.84%;导游未尽职责107件,占全部投诉的15.95%;延误变更日程64件,占全部投诉的9.54%。
特此公告。
江苏省旅游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