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整顿七日、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贵州林都假日旅行社以每人四百六十元的团费组织“贵州五天四晚游”,并通过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属于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贵州林都假日旅行社停业整顿七日、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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