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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7年全区旅游质监执法干部业务培训班在柳州举办
2017/7/5 11:14: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49号)有关精神,迎接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构建顺应“全域旅游”发展模式的旅游市场监管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区旅游执法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6 月26日至30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在柳州市举办了2017年全区旅游质监执法干部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区各市、县旅游发展委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及公安、工商代表共约130人参加。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副主任林新河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自治区旅游质监所所长陈园月在班上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春季行动”进行总结并就做好我区旅游市场整治“暑期行动”进行工作部署。


 


       林新河副主任对当前全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用四句话来概括,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局面日趋稳定;三是任重道远;四是机制亟待突破。

      林副主任强调,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彭清华书记和陈武主席多次对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张晓钦副主席亲自研究筹划部署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出席了5月3日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直及各市县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有力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物价等部门成立自治区联合督查检查组,对区内旅游热点城市、投诉问题多发的重点地区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实现全区14个设区市督查检查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市县两级综合监管机制的逐步健全。各市县全面推行联合执法检查,重拳出击,及时严厉查处了“桂林天价鱼”、“导游蛮横对待游客”等一批涉嫌违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以点带面,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人员,有效净化了全区旅游市场秩序。

      林副主任指出,虽然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我区的质监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包厢式购物”、“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买团卖团”恶性价格竞争、导游变“导购”等现象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且愈演愈烈,从去年的“桂林天价鱼”事件到今年3月8日“桂林导游蛮横对待游客”、5月3日央视“桂林阳朔一日游黑幕”曝光事件,充分表明全区旅游市场监管漏洞较多、隐患不少,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另外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巩固,要学习借鉴三亚、黄山、婺源等主要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做法,积极推进区内部分重点旅游城市先行先试成立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各涉旅执法力量,使旅游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实行一个部门管理、一支队伍执法、一个旅游行政处罚主体,提高执法效率。

      林副主任要求,各市县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并对培训班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自觉学习;二是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深入学习;三是要以工作的实践成效检验学习。


 

全体学员


      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周善能、自治区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彭鹰、广西警察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李兴林、自治区旅游质监所所长陈园月、北京安业时代工程师李登洁等具有丰富旅游执法经验的专家主讲《旅游行政诉讼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工商部门对旅游市场监管的探讨》、《公安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旅游行政执法中维权与检查管理系统实务操作》等课程,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和讲解,为学员们梳理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出现的疑难问题并答疑解惑。


 

自治区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彭鹰授课


      本次培训班在以下三方面进行创新:一是针对性设置课程,精选授课老师,由具有丰富行政执法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家讲授旅游执法和旅游投诉实务等相关课程;二是参训学员从传统单一的旅游专业行政执法人员到旅游+公安+工商的三大旅游行政执法主体的转变; 三是进行以问题为导向的分组讨论和交流发言。本次培训班分成公安、工商、旅游系统南片和北片四组进行讨论,各组带着问题、带着思考,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及当前旅游业发展的形势要求,进行了深入讨论,学员们发言积极踊跃,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在总结会上,各组选派的代表做了很好的交流发言。

      通过开展这次培训,培训班学员们纷纷表示,经过理论学习、跨系统间的相互交流和经验分享,对旅游质监执法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掌握了更多执法技巧,为以后的联合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培训班取得较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责任编辑:姜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