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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和县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
2017/7/4 11:43:14 来源:兴和县政府网 [] [打印]
       6月30日,政府副县长贺海燕主持召开兴和县全县旅游安全会议。县旅游局、安监局、交通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环保局、建设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兴和县察尔湖开发有限公司、苏木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我县旅游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旅游企业和相关部门在旅游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总体看全县旅游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为保障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基础工作抓起,并形成常抓不懈的旅游安全生产和管理机制。

  相关部门实地查看了全县运营的旅游景区的安全设施,查找了旅游安全隐患,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1、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工作,加强对旅游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苏木山森林公园重点抓好森林防火、防落石、防山体滑坡和防毒蛇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衙门号水库合理设置游船运营区域和游客垂钓区域。重点抓好防游人溺水和防船只发生倾覆、碰撞而导致的人员溺亡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2、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到旅游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规范餐饮经营手续,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严防食物中毒,杜绝带病肉类被游客误食。

  3、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景区内服务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限期整改,不限期整改的要停业整顿。

  4、交通部门协调上级海事部门要加强船只、驾驶员和码头监督检查。不合格的船只坚决不能运营,不合格的驾驶员坚决不准上岗。

  5、交通部门要配合上级海事部门做好水上安全的监督管理,在旅游旺季要做好进入景区的危险路段抢修工作。要对进入旅游景区的运营车辆做好安全检查,防止超载,防止无运营手续的车辆搭载游客。

  6、质量技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特种设施爆炸事故。

  7、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景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一是要做好安保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二是要求旅游经营企业落实好监控、监管措施;三是切实做好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四是严格规范特行管理手续。

  8、建设部门要切实抓好景区建筑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9、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的职能,监督旅游经营企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种安全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10、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各个旅游企业的餐饮、住宿、门票船票等方面的价格管理,要严格旅游市场秩序要求旅游企业诚信经营,防止发生任何宰客行为。

  11、环保部门要对各景区的排污和垃圾处理同位进行监管,同时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

  目前已经进入旅游旺季,旅游企业和有关部门绝不能麻痹大意。一定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并形成旅游安全的长效机制,长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各旅游企业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各项旅游安全工作,认真及时地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各有关部门千万不要流于形式,一定要认真对待,各司其职,加强对景区的日常性和预防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规范的要及时整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停业整顿措施。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姜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