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出台十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
日前,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十项扶持政策,其中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
到2020年广州旅游业总收入超5000亿
意见提出到2020年,广州市旅游接待总人次达2 .5亿人次,其中接待入境过夜游客突破1000万人次,全市旅游业总收入超5000亿元,旅游外汇收入突破70亿美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以上,把广州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名城和重要的国际旅游目的地、集散地。
意见还提出广州要以世界级主题公园、大型文化旅游综合体、国际邮轮母港综合体等一批重大旅游项目为引擎,培育旅游经济增长极。同时整合广州塔—珠江黄金水段、宝墨园—南粤苑等优势旅游资源,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到2020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建设10个自驾车(房车)营地和重点打造5家在全国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旅游龙头企业。
对于广州全域旅游建设,意见提出在北部地区,从化区重点打造国际化温泉旅游度假区和特色旅游村镇;增城区重点打造乡村休闲旅游创新带等。中部地区,突出历史与现代交融的都市旅游风情,培育打造提升以“珠江游”为核心的水岸联动旅游产品体系。南部地区,突出滨海新城旅游风景。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一次性奖励1000万
为此,意见提出了十项扶持政策。其中在土地使用方面,提出将旅游业用地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中细分出来,“合理确定旅游业用地的价格,实现土地的精准供应。”同时对符合旅游发展规划的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用地和对旅游开发有价值的城市更新项目将优先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同时在城市改造资金上给予倾斜。
不仅有政策,在资金奖励部分,意见提出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中国红色旅游国际化示范基地、国家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资金补助;对成功创建的市级旅游文化特色村和新评定的5星级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
意见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问询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等项目,同时按项目建设经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旅游集散中心新开旅游专线,参照公交线路补贴的相关标准,也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