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强化旅行社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近日,包头市旅游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旅行社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强化旅行社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各旅行社一定要设置旅游用车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旅游用车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效的旅游用车安全管理制度及预案;严禁使用无旅游营运资质的“黑车”和单位用车,不得使用车况差、车龄高的“病车”,更不得将自备车辆用于旅游团队接待;必须与旅游汽车营运企业签订租车合同,认真核查旅游汽车营运企业及驾驶人员的“四证二单”;要严格执行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误报、延报、谎报、瞒报。
旅行社是旅游经营的主体,是旅游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包头市旅游局要求全市各旗县区旅游局要认真抓好属地旅行社旅游用车的管理监督工作,对旅游用车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活动,督促各旅行社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旅游用车安全。
(责任编辑:于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