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十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邹某某处五千元罚款,对带团导游余某处三千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7/5/5 16:13:14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13、档案编号:旅诚字2017Q00013

许可证号/职业证号:L-SC-R00051

单位名称:四川锦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法人姓名:

类型:旅行社
违法事项: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内容:宜宾市旅游局给予四川锦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十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邹某某处五千元罚款,对带团导游余某处三千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2017-04
公示起止日期:20170427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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