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福建省各级旅游质监所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部署和要求,以整治不合理低价、非法一日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大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顽疾,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环境和氛围,推动我省旅游经营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一、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机构按照国家旅游局的工作要求和总体部署,把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和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贯穿始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力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努力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第一季度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405次,出动检查人员1637人次,检查企业595家,其中旅行社及门市部397家、饭店91家、景区(点)81家、旅游购物单位19家,旅游车船公司5家,其他单位2家。
二、查处情况
1、使用旅游团队服务监管平台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利用福建省旅游团队服务监管平台上报旅游团队55253个,被检查的旅游团队4019个,检查率为7%,检查通过团队4016个,通过率99%。
2、检查企业和导游员情况:
第一季度,共抽查导游540人次,有5人次导游员因违规被扣分,其中;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被扣4分的导游员计4人次;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被扣2分的导游员计1人次。
全省共实施旅游行政处罚8起,其中厦门7起,南平1起。共处罚旅行社2家,旅行社直接责任人2人,违规导游3人,无证导游2人。共计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46000元。
全省抽查涉旅企业326家,发出《整改通知书》、《询问调查通知书》等各类整规文书12份。厦门市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查获疑似假冒“导游”人员65人次,移送派出所“无证野导”2人,劝导游客拒绝接受“假冒导游”服务32批120余人次;劝离劝离疑似“假冒导游”或聚集鼓浪屿旅游码头等闲杂人员2260人次。暂扣“自制导游证”9本、假残疾证2本和轮渡过渡卡5张。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净化,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整治举措
(一)严格执法,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欺骗强迫购物、在线旅游虚假宣传、违法“一日游”等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先后针对擅自增加旅游项目、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聘用无证导游等违法行为作出相关处罚决定。
(二)主动出击,合力整治不合理低价
根据省旅游局统一部署,我省旅游质监执法机关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协同工商、公安、市场监管、物价、质监、交通、自贸区管委会等部门积极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未签旅游合同或者未与旅游者就自费项目或购物签订补充协议、擅自变更合同约定行程、强迫欺骗购物或与旅游购物点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旅游购物场所无照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检查涉旅企业360多家,下架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线路2条,收缴违规旅游广告宣传单12000余份,收缴户外宣传牌4块。
(三)加强引导,全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一是约谈引导规范。在严惩违规行为的同时,采取约谈指导、走访调研的方式加强教育引导,促进旅行社加强自身管理,规范经营。厦门市旅游质监所针对春节期间投诉及市场举报情况,约谈相关旅行社负责人16人次,对其投诉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和经营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20余条;针对近期旅游市场出现的部分旅行社低价招徕并安排游客前往自贸区购物的新情况,实地走访自贸区旅游购物点和相关旅行社8家,要求相关旅行社自查整改,务必遵守行业自律,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在购物项目的行程安排上务必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认真做好行前告知义务。
二是着力规范一日游经营行为。针对投诉情况,对投诉比较集中的一日游收客点进行整规,厦门市旅游质监所多次约谈相关负责人,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检查,收缴违规广告宣传品,并结合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分析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帮助这些散客收客点帮助其提高对相关旅游法规的认知,着力指导收客点“健康变道”,实现由非法“游击队”向“正规军”转变。
三是大力开展旅行社经营网点专项检查。今年来,各地市旅游质监所继续加大对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对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监管力度,从新闻媒体聚光、游客反映强烈、旅游投诉较多等旅行社门市部违规行为入手,深入开展服务网点专项检查,检查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期到各旅行社门市部实施暗访、检查,重点对门市部执业规范及旅游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