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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报重大旅游交通事故
2017/5/1 11:38:16 来源:法制网 [] [打印]

       今天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4月29日17时20分许,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辖区111国道1544公里加185米十字路口,一辆由那古镇去往那吉屯农场的无牌丰田私家小轿车(核载5人,实载4人)由西向东行至路口向北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沿111国道驶来的、由讷河市海外国际旅游社包租的黑BN5595宇通牌大客车(核载45人,实载44人)发生碰撞,大客车冲下路基并翻车,造成车内12人死亡,10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小轿车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左转弯,未依法让直行的大客车先行,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该起事故还暴露出以下问题。

  经查,发生事故的大客车登记车主为黑龙江讷河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为个人所有,属违规挂靠经营。该车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当日停驶维修,不允许上路,却私自招揽业务发车运营,从事旅游客运。

  发生事故的大客车在停驶期间违规出站上路,驾驶人擅自关闭车载动态监控装置行驶,讷河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该车在运行期间,驾驶人未提示车内乘客佩戴使用座椅安全带,暴露出讷河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对驾驶人安全教育缺失,安全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涉事的讷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忽视旅游安全要求,未依法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规定,罔顾肇事大客车报停期间私自营运、不具备旅游运营资质的事实,违规包租肇事大客车非法从事旅游活动,安全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

  肇事小轿车违法无牌上路、在路口争道抢行,肇事大客车多数乘客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座椅安全带,存在严重安全风险和隐患。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和各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公安部迅速派出了由交通管理局局领导率领的工作组和事故深度调查专家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协调黑龙江交警总队派员会同内蒙古一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立即调集有关医疗专家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救治,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管理问题开展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