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0多家旅行社签“自律公约”
一旦出现“不合理低价游”,将加倍赔偿
4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正式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此措施,云南旅行社行业协会举行了转型升级发展大会, 来自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地的200余家旅行社现场签订《云南省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接下来,全省800多家旅行社还将陆续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据悉,《公约》围绕《措施》中关于旅行社整治方面的几大内容——取消旅游定点购物、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等,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的经营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公约》,云南旅行社将自觉抵制旅游市场不良风气和危害旅游市场的不法行为,建立“黑名单”退出制度,积极配合政府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共同维护云南的旅游市场秩序。
根据《公约》规定,旅行社将摒弃低价旅游、恶性竞争的经营模式,全面清理下架所有“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不得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招徕、接待旅游者和团队,必须执行云南省旅发委、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发布的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
签订《公约》的旅行社承诺,自觉遵守云南省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如出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和所委派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问题,愿意接受政府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并对利益受损旅游者给予加倍赔偿。
“签订行业自律公约,是对全省1080家旅行社,特别是通过星级评定标准的580家旅行社约束,将有助于改变落后的旅行社管理方式,推进云南旅行社行业转型发展。”云南省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赵家骍说,签订云南省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就是要打破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购物模式,在购物店、旅行社和导游之间形成的灰色产业链。
据介绍,对严重违反《公约》的旅行社企业,省旅行社协会和属地协会在调查核实后,将报请并积极协助旅游和工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处罚;对违法和违规的会员单位,云南省旅游协会还将视情在行业内通报和给予警告、开除会员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