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4月14日下午,文山州召开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文山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任务作了安排部署,同时发布“8个严格,26项措施”全力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据了解,文山州将严格执行旅游购物管理措施,并严格管理旅社经营行为。加强对景区景点商店管理,不设定旅游购物点,严厉打击各类经营场所诱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商业贿赂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对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通过约谈、加大检查力度、限制新增业务范围、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重点监管;鼓励州外旅行社到文山州开展旅游业务,破除行业垄断、线路垄断、客源垄断,全面推进无障碍旅游。
此外,文山州将严格监督导游服务流程。建立全州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对签约导游进行严格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导游合法权益。
严格整治景区景点突出问题也成为文山州旅游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文山州将依据《云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立足实际制定出台文山州景区景点管理办法。同时,加大对景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安全管理整治力度,禁止捆绑销售、园中园、票中票、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行为,对旅游者投诉率居高不下、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的旅游景区景点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严重的勒令停业整顿。
文山州还将在普者黑、坝美景区率先推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适时在全州推开;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及旅游监管履职监察机制;建立工商、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队伍,对旅游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违规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进行快速查处。
下一步,文山州政府将完善属地管理制度,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协会组织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