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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市旅游局切实规范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工作
2017/4/12 13:44:11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 []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工作,提升旅行社企业市场竞争力,便利广大市民出游,信阳市旅游局根据《旅游法》及新修订的《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于日前做出安排部署,切实规范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工作,全面保障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信阳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明确分支机构备案受理部门。旅行社在各县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可到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在未设立旅游主管部门的管理区、开发区立分支机构的,可直接到市旅游局备案。备案机关要认真审查备案材料,依法进行备案登记,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加强分支机构日常经营管理。信阳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分支机构档案和诚信记录,加强对旅行社服务网点业务范围的监管,严格落实设立社对服务网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咨询服务规范;服务网点不得超出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开展招徕、咨询业务,不得以网点名义与宾馆饭店、车船公司、景区景点、购物点以及其他旅行社签订合同或发生业务关系。
       规范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名称。旅行社分社的名称应当由设立旅行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分社”或“分公司”等字样构成,旅行社服务网点的名称应当由设立旅行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和“服务网点”三部分构成。服务网点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的公共场所,服务网点的名称、标牌应当包括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等,不得含有使消费者误解为是旅行社或者分社的内容,也不得作易使消费者误解的简称。
       细化备案登记具体工作程序。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就先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将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设立社予以处罚。同时,市旅游局提醒各旅行社企业要增强风险管控意识,审慎确定分支机构设立的数量和规模,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和人员培训,依法承担经营活动的主体责任和后果。
(责任编辑: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