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交通:融合发展 相互促进 转型升级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
《若干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大众旅游时代要求、着力解决旅游业瓶颈制约和游客出游难点痛点问题的有效举措。文件凝聚了六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众多专家学者的智慧,将推动新形势下交通运输业和旅游业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共同转型升级。
《若干意见》坚持需求导向,从当前我国快速崛起的大众旅游对交通运输新需求出发,提出构建“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依托高铁、城铁、民航、高等级公路等构建“快进”交通网络,提高旅游通达性和便捷性,要求通往4A级景区要有一种以上快进交通方式,通往5A级景区要有二种以上快进交通方式,并根据景区旅游接待规模确定公路建设标准;推进建设集“吃厕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构建“慢游”交通网络,因地制宜建设旅游风景道,根据旅游业发展要求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游”设施,打造具有通达、游憩、健身、教育等功能的主题线路,支持红色旅游景区、民族特色村寨、风情小镇的旅游公路建设。通过加强“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建设,更加方便游客出行,更加丰富游客的旅游体验。
《若干意见》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游客需求为导向,适应新需要、创造新供给。在增加旅游交通供给方面,增开旅馆列车等特色旅游专列,推出遗产铁路旅游线、精品铁路旅游线,开发适合旅游特点的特种观光列车;统筹开发利用公路沿线及自身资源,发展旅游风景道,形成有广泛影响力的自然风景线、历史人文线、红色文化线;支持发展海上邮轮旅游、内河游船旅游、水上游艇旅游,鼓励支持航运企业拓展邮轮旅游航线;鼓励开发空中游览、航空体验、航空运动,建设低空旅游产业园、通航旅游小镇等。支持运力闲置的客运班车向旅游包车转型。在改善旅游交通服务方面,鼓励机场、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拓展旅游服务功能,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游憩、娱乐、购物等功能,鼓励在公路路侧富裕路段建设驿站、营地、观景设施和厕所等。在提升旅游交通服务质量方面,推进不同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程系统建设,提高联网、联程、异地和往返票务服务水平,推广设立异地城市候机楼,推进空铁联运服务,完善全国汽车租赁联网,实现一地租车、异地还车。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为广大旅游者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和舒适性的产品和服务。这充分体现大众旅游时代,交通不仅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旅游业的发展也为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创造了新机遇新空间,旅游与交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若干意见》高度重视旅游交通安全,着力强化安全保障,要求健全完善临水临崖路段、视距不良路段、陡坡急弯路段等特殊路段的安全保障设施。健全旅游客运驾驶员、船员培训、考核、监督机制,完善房车准驾制度,健全旅游交通应急预案,监督旅行社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运输企业和车辆承接旅游团队,并签订规范的包车合同。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旅游融合发展的协调性和有效性,《若干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建立健全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建立交通、旅游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共同开展试点示范工程。要进一步拓宽投资融渠道,鼓励整合旅游资源和土地资源实现沿线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资源开发一体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优惠贷款,利息原则上不高于央行同期基准利率,期限可达30年。这些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将为交通运输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协同发展、高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加强对《若干意见》宣传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