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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通知
2017/2/23 11:09:00 来源:中国旅游诚信网 [] [打印]

旅办发[201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印发后,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是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在一些重点地区仍时有发生,严重地破坏了旅游消费环境,损害了旅游者权益,影响了旅游行业整体形象。为此,国家旅游局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对重点地区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促检查。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树立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的社会导向,净化旅游消费市场,为旅游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按照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紧盯市场乱源,严厉打击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游客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督查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和处理情况,坚决查处对投诉推诿、对案件拖延等不作为行为,严肃追究不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引发舆情关注或群体事件行为责任。

       (三)推动各地建设完善“1+3”旅游市场综合管理体制。对已设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的地区,重点督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情况。

       (四)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推动旅行社、旅游购物店、旅游餐饮、旅游交通企业以及旅游从业人员等开展诚信经营自主承诺活动,营造行业新风。

       (五)培育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持久开展公民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突击检查(2月21日至3月15日)

选择重点地区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投诉情况,每省确定5个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旅游市场秩序、投诉办理情况、“1+3”综合管理体制、开展公民文明旅游宣传以及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旅游交通企业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国家旅游局近期将组织对全国第一批7个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3月16日至4月底)

       一是查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发布不诚信经营黑榜。对问题企业不手软,坚决予以处罚和曝光。二是鼓励企业自主承诺,诚信经营,发布诚信企业红榜。三是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

       (三)第三阶段,强化办案(5月1日至30日)

       以督办查办案件为主,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定期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做好舆论引导,营造有利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旅游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并选择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各省区市旅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国办发〔2016〕5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三)及时报送行动情况。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按要求及时总结报送行动成果。分析市场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研究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机制。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 孙杨 010-65201339)

(责任编辑: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