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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获省旅发委通报表彰
2017/1/10 15:38:55 来源:德州市旅游局 [] [打印]
       近日,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通报2016年度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德州市旅游局喜获表彰,获得“2016年度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综合考核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德州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紧紧围绕全市旅游的中心工作,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局,调整工作重点,通过综合监管、专项检查、引入社会监督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规范行业自律,积极推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强化监管,不断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按照国办五号文关于加强旅游综合监管相关精神要求, 2016年,市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旅行社质保金、责任险、导游证等多项专项检查活动。全年共进行检查290人次、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检查企业100余家,导游240余人,有效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5月19日,德州市首支旅游警察大队夏津县旅游警察大队成立,在处理涉及游客纠纷、黑车载客等投诉时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服务群众,积极做好旅游投诉转办处理工作。按照“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要求,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进行受理、转办、处理,实现了旅游投诉无缝隙对接。2016年,通过12301在线投诉、12345市民热线、2231613旅游投诉电话等渠道共接听各类咨询、投诉120余起,结案率为 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0000余元,受到广大游客的好评。三是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旅游普法宣传工作。结合“中国旅游日”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积极组织好法制宣传活动。去年以来,累计向市民发放《旅游法》等宣传手册一万多份;以德州日报、德州电视台、以及德州广播电台《承诺热线》等媒体为阵地,向广大市民深入宣传旅游法律知识,提高旅游者法律维权意识,促进旅游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做好服务引导工作。为引导各市场主体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市旅游局积极开展了“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山东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旅发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中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全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德州市共有三家旅游企业获此殊荣。
  下一步,德州市旅游局将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持续向纵深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努力打造一个安定有序、健康发展的旅游市场环境,为全市旅游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