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旅发委积极开展综治工作保障旅游安全
2016年,朝阳市旅发委积极开展综治工作,认真落实综治维稳责任,扎实推进旅游安全工作,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开创了以综治思维促进旅游安全的良好局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旅游局对旅游企业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坚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依规处理群众诉求、办理信访事项和处理社会矛盾。全年出动检查70余人次,开展各类检查20余次,检查旅游业务经营单位26家,检查旅游景区(点)30家,接到各类旅游投诉15起,结案率100%。全年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的旅游投诉发生。2010年至2015年度,朝阳市旅发委连续六年被市安委会评为朝阳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三是加强旅游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市信用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朝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朝阳市旅游行业文明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朝阳市旅游行业在省信用信息平台的奖惩信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朝阳市旅游不良信息档案。
四是加强联动治理。建立旅游市场“双随机”抽查机制,联合朝阳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等联合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大节假日期间旅游监管、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五是加强培训宣传。根据朝阳旅游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朝阳市旅游星级饭店服务质量规范》《朝阳市旅行社服务质量规范》《朝阳市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规范》,就安全生产标准化、旅游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办法、旅游责任险等,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日等主题活动,向市民宣传旅游安全知识。
(责任编辑: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