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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安区集中整治旅游合同“霸王条款”
2016/12/16 10:41:55 来源:金安区旅游局 [] [打印]
       财物丢失旅行社概不负责,游客违约需付给旅行社100%违约金 ……旅游合同“霸王条款”一直为广大消费者诟病。近日,金安区旅游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旅游合同格式条款集中规范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行政指导。通过宣传、咨询、答疑等方式,依法开展行政指导。讲解、释义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专家点评意见,指导旅游企业依法签订、规范履行合同。针对旅游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纠正问题条款,有效规范合同行为。 

  二是走访旅游企业。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地走访旅游类企业、景区、景点,加大《合同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弘扬诚信经营理念,引导企业自查自纠,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发布旅游消费提示警示,提醒游客防范不公平格式条款侵权。

  三是收集旅游合同。广泛收集辖区内旅游企业使用的旅游合同和补充协议、提示(告知)书、旅游行程单以及自驾游(自由行)服务合同等准确查找问题格式条款,不留死角死面。对于经行政指导后,拒不修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旅游企业和旅游服务经营者,依法严厉查处。 

  四是规范格式条款。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意见以及省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认真梳理排查旅游服务合同中是否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检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指导企业修改完善。

(责任编辑: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