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2016年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暨《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学习培训班在得利宾馆举行,玉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梁正宁参加会议并讲话,广西大学商学管理学院旅游系统主任、教授刘民坤现场授课,市旅游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旅游局(委)负责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质监所全体干部职工、玉林市全国旅游社会监督员及各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负责人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据悉,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已于2016年10月1日实行。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布置全市旅游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工作,学习理解新《条例》内容,同时,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水平。
就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和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梁正宁要求参会人员充分认识、深刻领会贯彻实施新《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全面做好新《条例》的普法学法工作,各地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开展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宣贯;要结合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配套文件和制度,确保新《条例》得到有效实施。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条例》作用,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新《条例》赋予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促进的合力,构建起旅游业做大做强的支撑体系,全面推动玉林市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上,刘民坤教授通过PPT课件,结合相关案例对新《条例》的重要意义、重大作用和各项法律规定,相关法定职责,以及新亮点、新提法等进行了分类梳理和分析,深入解读。结合大量实例,对旅游管理人员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如何正确运用法律进行了指导,讲解深入浅出,参考性较强。
玉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梁正宁在会上致辞。
11月29日上午,我市举办2016年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暨《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学习培训班。
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听课。
广西大学商学管理学院旅游系统主任、教授刘民坤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