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旅游系统法治建设,提升旅游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应对我省旅游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11月23日至24日,省旅游局在三门峡市召开全省旅游系统服务性行政执法现场观摩暨法治工作推进会。省旅游局副局长张凤有,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庆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旅游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旅游局分管局长、法规科长等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九位主持。
会议全面分析我省旅游法治建设的现状及问题,回顾总结了2016年全省旅游法治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并通过专家授课、典型发言、现场交流、观摩等形式全面提升旅游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旅游局高度重视旅游行政执法和法治建设,先后出台了包括《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度》、《旅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27项制度,特别是《河南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和《河南省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的出台,使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旅游行政执法标准和规则的省份,标志着我省旅游系统在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行为方面率先迈出了重要一步。在不断完善各项旅游法治制度的基础上,省旅游局还通过开展执法培训班、公开权责清单、“旅游法进企业”、“旅游法进万家”、旅游诚信“红黑榜”等措施,在旅游行政执法方面取得新突破。今年3月份,省旅游局对不合理低价、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旅游经营许可和降低服务标准、改变行程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10月份,协调全省执法骨干对全省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市场进行了交叉检查,通过市场秩序的检查整顿,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低价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省执法总队共立案查处旅游违法案件11起,罚款15.6万元,下达整改通知书32次,行政指导旅游企业8次,受理游客投诉75起,收到了良好效果,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
在总结会上,张凤有副局长指出,旅游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多,但是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因此,全面加强我省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更新法治思维、依法拓展旅游监管领域、加大旅游监管力度、创新依法办案方式、尽快构建旅游综合执法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他要求,全省各旅游主管部门要认清大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旅游局的要求部署上来,把旅游法治建设放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大格局中去加以理解和把握,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增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推进旅游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李庆红副市长介绍了三门峡市市情以及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她指出,三门峡历史悠久、文化璀璨、风光秀美、生态良好。近年,三门峡市按照国家、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推动依法治旅、依法兴旅中的重要作用,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为促进三门峡旅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典型发言阶段,三门峡市、郑州市、新乡市旅游局分别从完善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推进文明执法等方面进行了经验分享交流。各地市旅游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和旅游法治建设上大胆创新,亮点纷呈。比如郑州市旅游局积极探索创新旅游执法治度,先后建立完善了《行政引导制度》、《行政劝导制度》、《行政提醒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全天候受理旅游投诉制度》、《巡查制度》、《约谈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了旅游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公正性;新乡市旅游局主动开展新业态领域行政执法,对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敢于说不,查处了3家非法旅游企业。三门峡市旅游局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业务,对有违法经营苗头的旅游企业和景区进行约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王立国同志作相关法规知识培训
在培训阶段,省局政策法规处王立国同志紧贴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通过案例分析,就《河南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及《河南省旅游行政处罚标准适用规则(试行)》作了释义说明。对依法行政形势要求、旅游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内容以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的原则、方式、种类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通过学习培训,大家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内容要求、旅游法律法规的运用有了进一步了解,为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和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全省旅游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门峡市旅游局局长毋慧芳作典型发言
新乡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李红兵作典型发言
郑州市旅游局副局长胡家安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