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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家谈 自驾游步入规范化轨道
2016/11/18 10:55:22 来源:中国旅游报 [] [打印]

       近年来,我国自驾游人数快速增长。但是轰轰烈烈的自驾游却面临“市场启动先行,管理明显滞后”的局面,行政法规、管理制度、市场运作和服务体系等问题亟待解决。11月8日,国家旅游局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管理制度,自驾游俱乐部纳入旅行社序列管理,自驾游领航员纳入导游序列管理,开展旅游经营的各类营地纳入景区序列登记管理。对此,业界人士纷纷表示,《若干意见》提出的这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更好地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中国旅游车船协会秘书长刘汉奇说,自驾游属于特种旅游的范畴,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管理制度。将自驾游俱乐部纳入旅行社序列管理,自驾游领航员纳入导游序列管理,开展旅游经营的各类营地纳入景区序列登记管理等。这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提升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的服务质量。

       刘汉奇表示,《若干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制定出台针对营地运营特点的卫生、环保和住宿登记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营地的前置性审批手续。这些措施将进一步调动企业投资营地的积极性,推进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进而提升自驾游的服务保障能力。

       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田群说,《若干意见》提出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控方式,更加明确了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产业中政府管控的界定,将对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期待各地、各部门围绕《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北京汖致露营投资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王英寿表示,《若干意见》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自驾游俱乐部、领航员、营地的“身份”,为各地规范自驾车旅居车人员、车辆、营地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营地管理方面,建议进一步简化营地建设的前置性审批手续,改为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后监督,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减轻企业压力,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

       中国房车俱乐部与自驾游联盟秘书长张晓斌介绍,国内自驾车俱乐部发展已经走过了很多年,但是规范制度建设方面一直比较滞后。现在的俱乐部大都是AA制出行,如出现意外,游客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若干意见》对自驾车俱乐部和领航员的管理都有了明文规定,明确了今后自驾游俱乐部的发展方向。同时,《若干意见》将营地纳入到景区序列中进行登记管理,这就给了营地一个明确的“身份证明”,对营地的规范化经营管理很有帮助。

       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自驾车旅居车露营行业组织,筹组中国自驾车旅居车旅游联盟。加快制订出台《自驾游领航员服务质量要求》等系列行业标准,提升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组织和运管水平。”对此,刘汉奇表示,中国旅游车船协会将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推动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协同发力,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推动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李海波)